函(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函(行政函釋)
- 廢/停 有關○○光電有限公司向財政部高雄關稅局報運出口之「矽片」經金門縣環保局與高雄關稅局認定為「廢矽晶塊或片」,該公司如能舉證出口之貨物符合「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所有相關要件,其輸出毋需申請許可文件。
有關智○光電有限公司疑違法輸出事業廢棄物乙案,復請 查照。
- 有關廢資訊及廢電子電器物品處理業者如符合本署公告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管理方式之再生利用資格,其產出之再生資源物是否得申報廠內再生利用疑義案
有關廢資訊及廢電子電器物品處理業者如符合本署公告再生利用之再生資 源項目及管理方式之再生利用資格,其產出之再生資源物是否得申報廠內 再生利用疑義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 貴局函詢有關既有之廢棄物處理設施疑義乙案
貴局函詢有關既有之廢棄物處理設施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 有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擬輸出之舊含汞照明光源,若擺放整齊、外觀完整、包裝良好、並檢附相關購買證明或貨品買賣合約書、且輸出係供整修後使用(出具切結書),則可認定為含汞照明光源之舊品,非屬廢棄物範疇
有關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擬輸出之舊含汞照明光源,若擺放整齊、外觀 完整、包裝良好、並檢附相關購買證明或貨品買賣合約書、且輸出係供整 修後使用(出具切結書),則可認定為含汞照明光源之舊品,非屬廢棄物 範疇,復請 查照。
- 雇主因大陸地區人民持有居留證但無中華民國身分證而拒絕僱用,已涉違 反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1 項就業歧視禁止「出生地」歧視項目規定
雇主因大陸地區人民持有居留證但無中華民國身分證而拒絕僱用,已涉違 反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1 項就業歧視禁止「出生地」歧視項目規定
- 廢/停 有關集鑫資源有限公司申請「D-2601」(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之輸入許可疑義乙案
有關集○資源有限公司申請「D-2601」(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 者)之輸入許可疑義乙案,復請 查照。
- 有關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理單位負責人變更疑義乙案
有關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理單位負責人變更疑義乙案,復如說明, 請 查照。
- 有關貴公司函詢已獲日本環境省函稱,非屬巴塞爾公約管制之廢棄物,而准予進口者,再次輸出同樣廢棄物時是否仍需進行通報程序乙案
有關 貴公司函詢已獲日本環境省函稱,非屬巴塞爾公約管制之廢棄物, 而准予進口者,再次輸出同樣廢棄物時是否仍需進行通報程序乙案,復請 查照。
- 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勞保權益、避免投保單位巧取保險給付,就被保險人因 傷病住院或因傷病請假期間,倘投保單位與被保險人原議定之月薪資總額 並無變動,投保單位不得申報調整投保薪資
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勞保權益、避免投保單位巧取保險給付,就被保險人因 傷病住院或因傷病請假期間,倘投保單位與被保險人原議定之月薪資總額 並無變動,投保單位不得申報調整投保薪資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後,如於職業工會辦理參加勞工保險,縱其 加保期間並無工作,仍非失業勞工身分,而不得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又投保單位如故意為非在職人員辦理參加勞保手續,保險人應依法追還保 險給付,並取消該被保險人資格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後,如於職業工會辦理參加勞工保險,縱其 加保期間並無工作,仍非失業勞工身分,而不得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又投保單位如故意為非在職人員辦理參加勞保手續,保險人應依法追還保 險給付,並取消該被保險人資格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後,於受 訓期間再就業後數日離職,仍屬受訓期間另有工作,而不得繼續請領職業 訓練生活津貼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後,於受 訓期間再就業後數日離職,仍屬受訓期間另有工作,而不得繼續請領職業 訓練生活津貼
- 所函詢納管事業未於變更前,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相關文件,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其罰則適用法條乙案
所函詢納管事業未於變更前,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相關文件,送縣 (市)主管機關審查,其罰則適用法條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 有關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證明文件」之核發或申請疑義案
有關廢棄物清理法第 9 條第 1 項之「證明文件」之核發或申請疑義案 ,復請 查照。
- 關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備查疑義
關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12 條第 3 項備查疑義,詳如說明 ,請 查照。
- 土地共有物分割案件之估價不宜委由建築師辦理
土地共有物分割案件之估價不宜委由建築師辦理
- 祭祀公業規約無明確規定且無派下決議時之管理人領取補償費方式
祭祀公業規約無明確規定且無派下決議時之管理人領取補償費方式
- 廢/停 有關「經濟部協助未登記工廠取得環保許可文件作業程序」停止適用後,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發證作業規定
有關「經濟部協助未登記工廠取得環保許可文件作業程序」停止適用後, 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發證作業規定,請 查照。
- 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規定,得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前項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清運、貯存方法、設施規範、再生利用規範、記錄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再生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有關再生資源流向疑義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 有關貴公司檢附5筆進口報單及相關產品設備介紹說明資料,函詢本署是否屬公告列管應申報、繳費之責任物(鉛蓄電池)範圍乙案
有關 貴公司檢附 5 筆進口報單及相關產品設備介紹說明資料,函詢本 署是否屬公告列管應申報、繳費之責任物(鉛蓄電池)範圍乙案,復如說 明,請 查照。
- 有關貴局函詢OO股份有限公司OO廠申請再生資源再生利用業者登記相關疑義
有關 貴局函詢○○股份有限公司○○廠申請再生資源再生利用業者登記 相關疑義,復請 查照。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5.03.21 台 85 勞保 3 字第 106717 號函所稱無故 意犯罪行為,係指被保險人或其父母無勞工保險條例第 26 條規定知故意 犯罪行為而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5.03.21 台 85 勞保 3 字第 106717 號函所稱無故 意犯罪行為,係指被保險人或其父母無勞工保險條例第 26 條規定知故意 犯罪行為而言
- 保險業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之範圍與適用對象
- 有關湖泊減少藻華產生所採具有鎖磷或去磷作用的化學藥劑是否視同為除藻劑不受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限制乙案
有關湖泊減少藻華產生所採具有鎖磷或去磷作用的化學藥劑是否視同為除 藻劑不受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限制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 有關函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之責任物品「○○冰淇淋」上蓋應否標示回收標誌及塑膠材質回收辨識碼乙案。
有關函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之責任物品「○○冰淇淋」上蓋應否標示 回收標誌及塑膠材質回收辨識碼乙案,請 查照。
- 所報有關診所手術衍生理賠爭議處理方式乙案,洽悉,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配合辦理,請 查照。
所報有關診所手術衍生理賠爭議處理方式乙案,洽悉,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配合辦理,請 查照。
- 有關函詢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執行疑義乙案
有關函詢水污染防治法第 40 條執行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被註銷或有效期限屆滿者,應檢附專業訓練30個小時以上等證明文件申請重新登錄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被註銷或有效期限屆滿者,應檢附專業訓練30個小時以上等證明文件申請重新登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規定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是否適用於未完成登記之國有土地疑義乙案
有關廢棄物清理法第 11 條規定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是否適用於未 完成登記之國有土地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 職業訓練中心受訓學員於受訓期間參加中心內工讀者,亦符合「於受訓期 間另有工作」之情形,而不得繼續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爾後職業訓練 中心如欲安排參訓學員工讀,請向學員說明以免爭議
職業訓練中心受訓學員於受訓期間參加中心內工讀者,亦符合「於受訓期 間另有工作」之情形,而不得繼續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爾後職業訓練 中心如欲安排參訓學員工讀,請向學員說明以免爭議
- 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9 條之 1 規定而自願繼續參加勞保之被保險人, 應按月繳納保險費至原投保單位,如被保險人逾 2 個月未繳保險費,保 險人得依據該條例第 17 條第 5 項規定受理退保
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9 條之 1 規定而自願繼續參加勞保之被保險人, 應按月繳納保險費至原投保單位,如被保險人逾 2 個月未繳保險費,保 險人得依據該條例第 17 條第 5 項規定受理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