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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62 筆:名稱 10・條文 152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預覽 ↗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案件鑑定人到庭注意事項預覽 ↗
行政程序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報酬支給標準預覽 ↗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選任不動產鑑定人作業參考要點預覽 ↗
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費支給標準預覽 ↗
各級法院辦理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日旅費及鑑定費支給要點預覽 ↗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證人鑑定人日旅費、報酬之徵收、發放作業方法預覽 ↗
懲戒法院辦理懲戒案件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報酬及鑑定費用支給要點預覽 ↗
憲法訴訟案件專家證人鑑定人特約通譯日費旅費報酬及鑑定費用支給要點預覽 ↗
行政法院辦理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報酬及鑑定費用支給要點預覽 ↗
條文定位152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第 1 條預覽 ↗
一、為提高刑事案件鑑定人到庭意願,以利交互詰問之實施,特訂定本要點。
關於本要點之適用範圍,包含受法院或檢察官選任之自然人,以及為法院或檢察官囑託或當事人委任之機關、機構或團體實施…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第 2 條預覽 ↗
二、法官指定庭期前,宜指示書記官事先徵詢鑑定人方便到庭之時間,並酌留鑑定人請假、安排私人事務及準備出庭資料之時間;指定庭期,應注意案件庭訊時間之間隔,並準時開庭,避免鑑定人久候。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第 3 條預覽 ↗
三、法院寄發鑑定人傳票時,應附具「鑑定人到庭注意事項」,列載鑑定人之權利、義務、待鑑定、報告或說明之事項、預估之開庭所需時間及應攜帶之資料,並註明鑑定人若因到庭鑑定、報告或說明而需…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第 4 條預覽 ↗
四、法院傳喚鑑定人時,應於傳票註記法院及書記官連絡電話、法院地圖及可利用之大眾運輸工具,以利鑑定人到庭。法院鄰近之道路及其他重要路口,應設置明顯路標,俾便鑑定人循線到院。法院於客觀…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第 5 條預覽 ↗
五、鑑定人不能到場或有其他必要情形,法院宜儘量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九十七條規定,於聽取當事人及辯護人之意見後,就鑑定人所在或於其所在地法院訊問之,或利用鑑定人所在與法…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第 6 條預覽 ↗
六、法院應於法院適當場所規劃鑑定人專用休息室,俾與當事人、證人區隔,以免鑑定人於庭訊前受到干擾。於法庭內,並應以適當方式區隔鑑定人與當事人,以免鑑定人於庭訊時受到干擾。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第 7 條預覽 ↗
七、法院得依職權或依鑑定人之請求,將鑑定人之年籍、住居所、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資料,不直接記載於開庭筆錄,而另行記載於其他書面,並將該書面與卷內其他記載有上列資料之文件一併封存,不予揭…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第 8 條預覽 ↗
八、鑑定人到庭陳述,應予以適當尊重,並避免其受到不當之騷擾。法官於進行交互詰問前,應先曉諭行詰問之人尊重鑑定人之意旨,並於詰問進行中,依職權限制或制止明顯有礙鑑定人尊嚴之詰問。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第 9 條預覽 ↗
九、法院得依職權或依鑑定人之請求,採用雙向電視系統將鑑定人與法官、當事人、辯護人隔離而為訊問或詰問,或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於鑑定人陳述時,命被告退庭。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第 10 條預覽 ↗
十、對鑑定人為訊問或詰問,應就訊問事項一次訊問明確,避免一再傳喚,遭致抱怨,影響鑑定人到庭意願。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第 11 條預覽 ↗
十一、對於鑑定人無再訊問或詰問之必要者,得許其先行退庭。如同時退庭時,應注意導引鑑定人於離開法院時,與當事人區隔,避免受到騷擾。鑑定人如有安全顧慮或受騷擾之虞,必要時,得派法警護送…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第 12 條預覽 ↗
十二、法院應切實當庭主動支給鑑定人日、旅費,並填妥相關領據,交由鑑定人簽名。
禮遇刑事案件鑑定人實施要點第 13 條預覽 ↗
十三、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三項之鑑定機關、機構或團體,於法院或檢察官依職權囑託鑑定時,如揭露實施鑑定或審查之人之身分資訊,恐生鑑定實施之障礙者,法院對其…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案件鑑定人到庭注意事項第 1 條預覽 ↗
一、鑑定人之權利:
(一)鑑定人得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五條之一規定之必要處分。
(二)鑑定人得請求法定之日費及旅費,但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鑑定者,不在…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案件鑑定人到庭注意事項第 2 條預覽 ↗
二、鑑定人之義務:
(一)鑑定人應以言詞或書面報告鑑定之經過及結果。鑑定人有數人時,得共同報告之,但意見不同者,應各別報告。鑑定人以書面報告者,法院於必要時,得使鑑定人以言詞說明。…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案件鑑定人到庭注意事項第 3 條預覽 ↗
三、待鑑定、報告或說明之事項:如傳票所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案件鑑定人到庭注意事項第 4 條預覽 ↗
四、應攜帶到庭之資料:如傳票所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案件鑑定人到庭注意事項第 5 條預覽 ↗
…理報到;鑑定庭訊後,請至本院一樓聯合服務中心領取鑑定人日、旅費。
(二)您到庭鑑定時,如不願與被告或被害人碰面,請先與承辦書記官聯繫,或告知門口駐衛警、志工,由志工帶您至鑑定人專用…
行政程序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報酬支給標準第 1 條預覽 ↗
本標準依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行政程序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報酬支給標準第 2 條預覽 ↗
證人或鑑定人到場作證或鑑定,其得領之日費、旅費項目,分為交通費、住宿費及膳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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