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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 535 條(假處分之方法)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假處分所必要之方法,由法院以裁定酌定之。
  2. 前項裁定,得選任管理人及命令或禁止債務人為一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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