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111 條(剌探搜集國防秘密罪)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刺探或收集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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