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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 1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應經政府授權之事項,未獲授權,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足以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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