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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法582報酬及費用償還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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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紀人得依約定或習慣請求報酬、寄存費及運送費,並得請求償還其為委託人之利益而支出之費用及其利息。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582條規定,行紀人得依約定或習慣請求報酬、寄存費及運送費,並得請求償還為委託人利益墊付的費用及其利息。

Q · 找代購、拍賣行幫忙,事後除了佣金還要付什麼錢?

報酬、寄存費、運送費,連墊款利息都能跟你收

依民法第582條,行紀人除了依約定或習慣請求報酬外,還能向委託人請求寄存費(保管費)、運送費,並得請求償還其為委託人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及利息。利息從墊付當日起算,不是事後才算。沒有約定報酬與費用時,行紀人可依業界習慣請求,等於替整個行紀產業預設了一張收費安全網。

白話解讀

你委託一個專業中間人(行紀人,例如證券商、拍賣行、代客買賣的經銷商)幫你買賣東西,事成之後你以為只要付「講好的佣金」就結束了?這條告訴你:不只佣金。行紀人還可以跟你收寄存費(東西放在他那裡的保管費)、運送費,甚至他為了完成你的委託先墊的費用和那筆錢的利息,都可以一併跟你要回來。換句話說,你跟行紀人之間的金錢結算,遠比你想的層次多。重點在最後那兩個字「利息」:他幫你墊錢從墊付那一刻開始就在計息,不是事後算總帳。如果你拖延付款,這筆利息會默默長大。反過來說,如果沒講好報酬怎麼算,他也可以依「習慣」(業界慣例)跟你請求,這條等於替整個行紀產業預設了一個收費安全網。

法律定性

民法第582條規範行紀人的報酬及費用償還請求權:行紀人得依約定或習慣,向委託人請求報酬、寄存費與運送費,並得請求償還其為委託人利益所支出之費用及其利息,構成行紀關係中委託人金錢給付義務的法定範圍。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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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代購跟我收運費和「處理費」,我可以拒絕嗎?

如果事先有約定,照約定走;沒有約定時,依民法第582條,行紀人(包括代購這種類似關係)可依習慣請求運送費及為你利益支出的費用。「處理費」這種模糊名目,你可要求對方說清楚是什麼費用、計算依據在哪。下單前把所有可能費用問清楚並留存對話紀錄,比事後爭執有效十倍。

Q2拍賣行賣不掉我的東西,還要跟我收保管費和運費嗎?

可以。本條請求權與是否成交無直接關係,只要行紀人實際提供保管、運送或墊款,就有權請求。沒成交影響的是報酬(佣金通常按成交額抽成),但寄存費和運送費是另外算的。委託拍賣前一定要先問清楚流標的費用結構。

Q3行紀人幫我墊款的「利息」要算多少?

民法未特別規定行紀的利率,回歸一般法定利率年息5%(民法第203條),除非另有約定。從行紀人實際墊付那天起算到清償為止。若預見會有大筆墊款,事先在契約約定無息或低於法定利率是合法的,本條非強制規定,可用契約排除。

Q4民法582條是什麼?

規範行紀人能向委託人請求的報酬與費用範圍,包含報酬、寄存費、運送費及墊款利息,是行紀關係金錢結算的法定依據。

Q5行紀人是什麼?代購算嗎?

行紀人是以自己名義替他人買賣並收報酬的人,如證券商、拍賣行。實務上社團代購也常成立行紀關係。

Q6寄存費和運送費指什麼?

寄存費是行紀人替你保管標的物的保管費,運送費是運送標的物的成本,兩者與是否成交無關。

Q7什麼叫依習慣請求?

沒有約定時,行紀人依代購、拍賣、證券等業界慣例請求報酬與費用,但須能證明該習慣存在。

Q8行紀人怎麼向委託人請求費用?

逐項整理報酬與費用單據→確認約定或習慣依據→計算墊款利息→寄存證信函→逾期提訴訟。

Q9行紀墊款利息怎麼算?

墊付本金×年息5%×墊付天數÷365,自墊付當日起算到清償日(民法第203條)。

Q10委託代購要付多少費用?

佣金(報酬)+運送費+為你墊付的款項及利息,沒約定上限時依業界習慣,金額可能超出預期。

Q11怎麼證明業界習慣存在?

提出同業公會收費標準、過去交易紀錄、業界普遍收費表等,作為依習慣請求的佐證。

Q12行紀報酬 vs 寄存費差在哪?

報酬是對價、按成交與否與金額計算;寄存費是保管成本、與成交無關,流標也要付。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商法第551条以下(問屋営業)+商法第512条(報酬請求権)
韓國상법 제101조以下(위탁매매업)+상법 제61조(報酬請求権)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59條(行紀人報酬請求權)
德國HGB § 396(Provision und Aufwendungsersatz des Kommissionärs)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 L132-1 et s.(commissionnaire)
美國Restatement (Third) of Agency § 8.13(principal's duty to compensate agent)+ factor's lien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2

立法沿革 1

(0181105 制定)

行紀人得依約定或習慣請求報酬、寄存費及運送費,並得請求償還其為委託人之利益而支出之費用及其利息。

(0181105 制定)

行紀人得依約定或習慣請求報酬、寄存費及運送費,並得請求償還其為委託人之利益而支出之費用及其利息。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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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582 條規定:「行紀人得依約定或習慣請求報酬、寄存費及運送費,並得請求償還其為委託人之利益而支出之費用及其利息。」(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58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58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