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581 條(高價賣出或低價買入利益之歸屬)
行紀人以高於委託人所指定之價額賣出,或以低於委託人所指定之價額買入者,其利益均歸屬於委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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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 581 條規定,行紀人高於指定價賣出或低於指定價買入時,所生差價利益全歸委託人,行紀人僅能依約領取報酬。
Q · 代購幫我殺到的差價,是他的還是我的?
依民法第 581 條,行紀人(受託代買代賣的專業戶)若以高於你指定的價額賣出、或以低於你指定的價額買入,多出來的利益全部歸你這個委託人,行紀人一毛都不能私吞。他的報酬另外依第 582 條約定,與差價是兩回事。若行紀人把差價放進自己口袋,不只是違約,還可能構成刑法第 335 條的侵占罪。
白話解讀
你請代購幫你用 1000 元買一個包,結果他在日本找到一個 800 元的同款。這 200 元的差價,誰的?根據這條,是你的,不是他的。行紀人(法律上的代購、代賣專業戶)幫你做買賣時,如果他賣得比你開的底價高、或買得比你的預算低,那個「多出來的好處」全部歸你,他一毛都不能私吞。這條法律的存在,就是為了堵住一個人性漏洞:專業受託人有資訊優勢,很容易把談判功勞變成自己的口袋。法律直接宣告:你替別人跑腿,好處全部是別人的,你只能拿你原本約定的報酬(第 582 條)。這條搭配前一條(582 條)組成一對鏡像:賠差價歸行紀人扛,賺差價歸委託人拿。一邊一邊,清清楚楚。
法律定性
民法第 581 條為行紀契約的利益歸屬規範:行紀人受委託買賣時,若成交條件優於委託人指定的價額(高賣或低買),所產生的價差利益一律歸屬於委託人,而非行紀人。此條與第 580 條(不利成交時行紀人補差額)構成鏡像,並與第 582 條的報酬請求權明確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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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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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代購沒告訴我實際買多少錢,可以要他講嗎?▾
可以。行紀人依民法第 577 條準用委任,有報告義務,你可要求他提出計算書說明實際成交價,拒絕提供本身即為私吞嫌疑的證據。
Q2行紀人賺到的差價算他的獎金嗎?▾
不算。差價依民法第 581 條全歸委託人,行紀人的報酬要另依第 582 條約定,把差價當獎金可能構成侵占。
Q3代購私吞差價可以告侵占嗎?▾
可以。先用民法第 581 條確立差價是你的,再依刑法第 335 條主張對方將屬於你的錢據為己有,民刑可並行。
Q4委託代購要怎麼寫才能保障差價?▾
在委託約定白紙黑字寫明「以實際成交價核算,差價歸委託人」,並要求保留原始發票或訂單憑證。
Q5行紀和一般代購一樣嗎?▾
行紀是以自己名義為他人計算而買賣、並以此為業者;多數零星代購雖非典型行紀,但其利益歸屬與報告義務的法理可類推適用。
Q6差價返還的時效多久?▾
差額返還請求權適用民法一般消滅時效 15 年(民法第 125 條);若涉侵占罪,追訴權時效為 10 年(刑法第 80 條)。
Q7行紀人低賣高買造成損失誰負責?▾
依民法第 580 條(本條鏡像),行紀人以低於指定價賣出或高於指定價買入致委託人受損時,應由行紀人補足差額。
Q8房仲吃差額算違反這條嗎?▾
房仲若私下與一方談出更低價並自己吃差額(俗稱吃兩頭),本質違反受託人利益歸屬精神,可能構成侵占。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article_581 | article_582 | article_580 |
|---|---|---|---|
| 適用情形 | 高賣或低買(成交優於指定價) | 提供勞務本身 | 低賣或高買(成交劣於指定價) |
| 利益/責任歸屬 | 差價利益歸委託人 | 報酬歸行紀人 | 差額損失由行紀人補足 |
| 性質 | 禁止受託人圖利 | 勞務對價 | 忠實義務違反之填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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