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580 條(差額之補償)
行紀人以低於委託人所指定之價額賣出,或以高於委託人所指定之價額買入者,應補償其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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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580條規定,行紀人以低於指定價賣出或高於指定價買入時,應自行補償委託人差額,偏離指定價的風險由行紀人承擔。
Q · 委託別人代賣,對方沒照我講的底價賣,差額誰要吞?
依民法第580條,行紀人以低於委託人指定價賣出、或以高於指定價買入時,必須自己補償其間差額。你委託拍賣行以不低於100萬賣畫,他以80萬成交,那20萬由他從口袋補你。行紀人只有三條路:照價執行、不成交、或自己吞差額成交,沒有第四個選項。前提是該價格必須是「指定價」而非合約寫成的「參考價」。
白話解讀
當你委託別人替你買賣東西,對方卻沒照你說的價格執行,你會吞下這個差價嗎?法律說:不用。你委託拍賣行以不低於 100 萬賣出一幅畫,他卻以 80 萬成交,那 20 萬差額他自己從口袋裡掏出來補你。你委託券商以不高於每股 50 元買入,他以 55 元成交,多出來的 5 元差價他自己賠。這條規則看起來理所當然,但它的真正威力在於:它把「受託人擅自降低標準」的風險,從你身上轉到受託人身上。受託人要嘛照你的價格執行,要嘛不成交,要嘛自己吞差額。沒有第四個選項。這是「行紀」(商業代買代賣)這種受託關係的骨架,也是你跟任何專業代理人打交道時最重要的一道防線。
法律定性
行紀,指以自己名義、為他人計算,從事動產買賣等行為而受報酬的營業。民法第580條為行紀人的指定價拘束規範:當行紀人以低於委託人指定價賣出、或以高於指定價買入時,應補償其間差額,使委託人的預期利益不因執行偏離而受損,並將偏離指定價的市場風險內化由行紀人承擔。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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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民法580條是什麼?▾
行紀人沒照委託人指定價成交時,必須自己補償差額的規定,是委託買賣的核心保障。
Q2我口頭講底價對方沒達到,能要差額嗎?▾
能,但要能證明那是「指定價」而非「參考價」,書面或對話紀錄是關鍵。
Q3580條跟581條差在哪?▾
580是賣低買高由行紀人補差額;581是賣高買低利益歸委託人。一組對稱規則。
Q4行紀人和居間人有什麼不同?▾
行紀人是契約當事人要補差額;居間人只撮合介紹不負差額責任。
Q5差額補償的時效多久?▾
一般請求權時效15年(民法125條),但建議知情後盡早主張以免證據散失。
Q6券商買貴了差額誰負擔?▾
券商操作失誤超過限價成交,超出部分由券商吞,不是投資人認。
Q7合約寫「希望價」還能要差額嗎?▾
較難,「希望」「預期」可能被解釋成參考價而非指定價,舉證壓力在委託人。
Q8代購業者算行紀人嗎?▾
若以行紀人身分受指定價委託代買代賣,可能適用;身分定性看實際交易結構。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art_580 | art_581 |
|---|---|---|
| 適用情形 | 賣低於指定價/買高於指定價 | 賣高於指定價/買低於指定價 |
| 結果歸屬 | 差額由行紀人補償委託人 | 超出利益歸委託人 |
| 設計原理 | 風險由行紀人承擔 | 好處由委託人收取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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