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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46 筆:名稱 32・條文 614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預覽 ↗
電力排碳係數管理辦法預覽 ↗
精卵捐贈親屬關係查證辦法預覽 ↗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預覽 ↗
保險業利害關係人放款管理辦法預覽 ↗
人工生殖子女親屬關係查詢辦法預覽 ↗
志願自費鑑定血緣關係收費標準預覽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預覽 ↗
國內學校與外國學校建立合作關係實施辦法預覽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預覽 ↗
法務部調查局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收費標準預覽 ↗
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預覽 ↗
信用合作社對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之授信限額標準預覽 ↗
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預覽 ↗
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不動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預覽 ↗
營利事業對關係人負債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查核辦法預覽 ↗
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金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預覽 ↗
交通部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輔導及獎勵辦法預覽 ↗
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預覽 ↗
經濟部輔導及獎勵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辦法預覽 ↗
條文定位614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 條預覽 ↗
為規範及促進與香港及澳門之經貿、文化及其他關係,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除本條例有明文規定者外,不適用之。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2 條預覽 ↗
本條例所稱香港,指原由英國治理之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及其附屬部分。 本條例所稱澳門,指原由葡萄牙治理之澳門半島、仔島、路環島及其附屬部分。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3 條預覽 ↗
…灣地區及臺灣地區人民,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4 條預覽 ↗
…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前二項香港或澳門居民,如於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及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取得華僑身分者及其符合中華民…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5 條預覽 ↗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6 條預覽 ↗
行政院得於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民間團體,處理臺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往來有關事務。 主管機關應定期向立法院提出前項機構或民間團體之會務報告。 第一項受託民…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7 條預覽 ↗
依前條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受託之民間團體,非經主管機關授權,不得與香港或澳門政府或其授權之民間團體訂定任何形式之協議。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8 條預覽 ↗
行政院得許可香港或澳門政府或其授權之民間團體在臺灣地區設立機構並派駐代表,處理臺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之交流事務。 前項機構之人員,須為香港或澳門居民。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9 條預覽 ↗
在香港或澳門製作之文書,行政院得授權第六條所規定之機構或民間團體辦理驗證。 前項文書之實質內容有爭議時,由有關機關或法院認定。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0 條預覽 ↗
…澳門進入大陸地區者,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之規定。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1 條預覽 ↗
香港或澳門居民,經許可得進入臺灣地區。 前項許可辦法,由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2 條預覽 ↗
香港或澳門居民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其辦法由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每年核准居留或定居,必要時得酌定配額。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3 條預覽 ↗
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準用就業服務法第五章至第七章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處罰之規定。 第四條第三項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得予特別規…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4 條預覽 ↗
進入臺灣地區之香港或澳門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一、未經許可…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4 條之 1預覽 ↗
前條第一項受強制出境處分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非予收容顯難強制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暫予收容,期間自暫予收容時起最長不得逾十五日,且應於暫予收容處分作成前,給予當…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4 條之 2預覽 ↗
香港或澳門居民逾期居留未滿三十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經依第四十七條之一規定處罰後,得向內政部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其申請定居者,核算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5 條預覽 ↗
臺灣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負擔強制出境及收容管理之費用:
一、使香港或澳門居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者。
二、非法僱用香港或澳門居民工作者。 前項費用,有數人應…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6 條預覽 ↗
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軍職及組織政黨。 第四條第三項之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7 條預覽 ↗
駐香港或澳門機構在當地聘僱之人員,受聘僱達相當期間者,其入境、居留、就業之規定,均比照臺灣地區人民辦理;其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與配偶之父母隨同申請來臺時,亦同…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8 條預覽 ↗
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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