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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18 筆:名稱 10・條文 608
家事事件法預覽 ↗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預覽 ↗
家事事件書狀規則預覽 ↗
家事事件處理辦法預覽 ↗
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預覽 ↗
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預覽 ↗
地方法院實施家事事件調解試行要點預覽 ↗
家事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預覽 ↗
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預覽 ↗
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家事事件線上起訴及文書傳送作業要點預覽 ↗
條文定位608
家事事件法第 1 條預覽 ↗
為妥適、迅速、統合處理家事事件,維護人格尊嚴、保障性別地位平等、謀求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並健全社會共同生活,特制定本法。
家事事件法第 2 條預覽 ↗
本法所定家事事件由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之;未設少年及家事法院地區,由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處理之。
家事事件法第 3 條預覽 ↗
…十三、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 其他應由法院處理之家事事件,除法律別有規定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家事事件法第 4 條預覽 ↗
處理權限之衝突
家事事件法第 5 條預覽 ↗
家事事件之管轄,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準用非訟事件法有關管轄之規定;非訟事件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管轄之規定。
家事事件法第 6 條預覽 ↗
法院受理家事事件之全部或一部不屬其管轄者,除當事人有管轄之合意外,應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但法院為統合處理事件認有必要,或當事人已就本案為陳述者,得裁定自行處理。 …
家事事件法第 7 條預覽 ↗
處理權限之劃分
家事事件法第 8 條預覽 ↗
處理家事事件之法官,應遴選具有性別平權意識、尊重多元文化並有相關學識、經驗及熱忱者任之。 前項法官之遴選資格、遴選方式、任期及其他有關事項,由司法院定之。
家事事件法第 9 條預覽 ↗
家事事件之處理程序,以不公開法庭行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審判長或法官應許旁聽:
一、經當事人合意,並無妨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
二、經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聲請。
三、…
家事事件法第 10 條預覽 ↗
法院審理家事事件認有必要時,得斟酌當事人所未提出之事實,並依職權調查證據。但法律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離婚、終止收養關係、分割遺產或其他當事人得處分之事項,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編第…
家事事件法第 11 條預覽 ↗
社工人員陪同
家事事件法第 12 條預覽 ↗
當事人、證人、鑑定人及其他依法參與家事事件程序之人之所在處所與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審理者,法院認為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該設備為之。 前項情形,法院應徵…
家事事件法第 13 條預覽 ↗
法院處理家事事件,得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到場,或依事件之性質,以適當方法命其陳述或訊問之。但法律別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無正當理由,而不從法院之命到場者,…
家事事件法第 14 條預覽 ↗
程序能力
家事事件法第 15 條預覽 ↗
處理家事事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依利害關係人聲請或依職權選任程序監理人:
一、無程序能力人與其法定代理人有利益衝突之虞。
二、無程序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權,或行使…
家事事件法第 16 條預覽 ↗
…會所推薦具有性別平權意識、尊重多元文化,並有處理家事事件相關知識之適當人員,選任為程序監理人。 程序監理人有為受監理人之利益為一切程序行為之權,並得獨立上訴、抗告或為其他聲明不服。…
家事事件法第 17 條預覽 ↗
有關機關及個人之協助調查義務
家事事件法第 18 條預覽 ↗
家事調查官之調查
家事事件法第 19 條預覽 ↗
通譯之使用
家事事件法第 20 條預覽 ↗
處理家事事件需支出費用者,法院得定期命當事人預納之。但其預納顯有困難,並為維護公益應依職權調查證據所需費用,法院得裁定暫免預納其全部或一部,由國庫墊付之。 法院為程序費用之裁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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