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159 條(期日之變更或延展)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期日,如有重大理由,得變更或延展之。
- 變更或延展期日,除別有規定外,由審判長裁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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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期日,如有「重大理由」,得變更或延展(爭取延期,get continuances)之。
II 變更或延展期日,除別有規定外,由審判長裁定之。
可參考
絕命律師S5E3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期日,如有「重大理由」,得變更或延展(爭取延期,get continuances)之。
II 變更或延展期日,除別有規定外,由審判長裁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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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命律師S5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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