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119 條(本章規定之適用範圍)

法令、審判或法律行為所定之期日及期間,除有特別訂定外,其計算依本章之規定。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119 條規定,法令、審判或法律行為所定的期日與期間,除非另有特別訂定,計算方式一律依民法總則第五章(第 120 至 124 條)辦理。

Q · 合約或判決上的「幾日內」到底怎麼算?

依民法第 119 條,凡法令、審判或法律行為(含契約)所定的期日與期間,只要當事人沒有「特別訂定」,計算方式就一律套用民法總則第五章規定:起算看第 120 條(始日不算入)、終止看第 121 條、末日遇休息日順延看第 122 條。本條是適用範圍的總開關,真正的計算規則在後面幾條。

白話解讀

法律世界裡,每一個「期限」都是一顆定時炸彈。訴願 30 天、上訴 20 天、消滅時效 15 年、退貨 7 天,遲一秒你的權利就永遠消失。但這些「天」到底怎麼算?從收到公文那一刻起算嗎?還是從隔天?星期天要不要算進去?放假日遇到怎麼辦?這些問題聽起來很瑣碎,但它們決定了你的訴訟會不會被程序駁回。民法第 119 條就是整個法律世界的「時間計算基準」。只要沒有特別規定,所有法令、審判、契約裡寫到的「期間」,全部統一用民法總則第五章這幾條來算。這條本身不告訴你怎麼算(那是後面幾條的事),它告訴你的是:當你在合約裡寫「7 日內」、當法院判決書上寫「20 日內上訴」,這些字背後的計算規則已經被這條鎖定了,你不能自己發明。

法律定性

民法第 119 條為期間計算章的適用範圍宣告條文。它規定:凡法令、審判或法律行為所定之期日及期間,除有特別訂定外,其計算均依民法總則第五章(第 120 至 124 條)之規定,藉此建立全法律體系統一的時間計算基準。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合約裡寫的天數跟民法算的不一樣怎麼辦?

只要你的合約有「特別訂定」,就按合約走;沒有的話一律套民法第 120 條到第 122 條。關鍵是「特別訂定」必須寫得明確,寫「7 日內」不算,寫「自今日起連續 7 個自然日(含假日)」才算。如果你是合約起草方,想偏離民法預設,就把計算方式寫得越具體越好,別讓法官有解釋空間。

Q2為什麼這條要單獨列一條?直接規定計算方式不就好了?

因為這條是「適用範圍宣告」,它告訴所有其他法律:你們沒特別規定的時候,都來用我這套。刑法、民訴法、行政程序法裡很多期間規定都回頭引用民法第 119 條到第 124 條。當你在其他法律找不到某個期間怎麼算時,永遠記得回來翻民法總則第五章,那是最後的答案。

Q3合約天數怎麼算?

沒有特別訂定就一律照民法 119 條導向第 120 至 122 條:始日不算入、隔日起算、末日遇休息日順延。

Q4民法 119 條是什麼?

期間計算章的適用範圍宣告條文,宣告所有法令、審判、合約的期日期間沒有特別訂定就依民法總則第五章算。

Q5什麼叫特別訂定?

明確排除民法預設計算方式的約定,須寫得極度具體(如『自當日起連續 7 個日曆日含假日』),模糊寫法無效。

Q6期日和期間差在哪?

期日是不可分割的特定時點(某一日);期間是有起點到終點的一段時間,兩者計算規則不同。

Q7判決書 20 日內上訴怎麼算?

依第 120 條始日不算入,收到判決那天不算,從隔天起算 20 日;末日遇假日依第 122 條順延。

Q8末日遇到週末假日怎麼處理?

依第 122 條,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次一上班日為末日。

Q9怎麼在合約裡寫出有效的特別訂定?

把計算方式寫到沒有解釋空間,例如明列『含假日』『自簽約當日起算』『以日曆日連續計算』。

Q10一個月的期間怎麼算末日?

依第 121 條,以月定期間者算至最後一個月的相當日前一日為末日,不是固定 30 天。

Q11民法期間計算 vs 刑法期間計算差在哪?

刑法第 10 條等有特別規定者優先適用;無特別規定時才回到民法第 119 條的計算邏輯。

Q12合約特別訂定 vs 民法預設哪個優先?

特別訂定優先,但必須明確;不明確就視為沒有約定,回到民法預設。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面向民法預設(無特別訂定)合約特別訂定
計算依據一律依民法 120-124 條依合約明確約定的算法
始日是否計入始日不算入(第 120 條)可約定自當日起算
末日遇休息日順延至次一上班日(第 122 條)可約定不順延、照日曆日
成立要件自動適用,無須約定須寫得明確具體,模糊寫法無效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法第138条(期間の計算の通則)
🇰🇷 韓國민법 제155조(본장의 적용범위)
🇨🇳 中國民法典 第200条(期间计算的适用范围)
🇩🇪 德國BGB § 186(Geltungsbereich der Fristbestimmungen)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art. 640-642(computation des délais)
🇺🇸 美國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 Rule 6(a)(computing time)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