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民事訴訟法 第 225 條(宣示判決之效力)

宣示判決,不問當事人是否在場,均有效力。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 225 條規定,法院宣示判決時,不論當事人是否在場,判決一律發生效力,缺席不影響判決之成立與效力。

Q · 宣判那天我沒到場,判決還算數嗎?

依民事訴訟法第 225 條,法院宣示判決時不問當事人是否在場,判決一律有效力。法官宣判念的是已經寫好的主文,當事人到場與否不影響判決內容或效力。你真正要盯的不是宣判日到不到場,而是判決書「送達」後的 20 日上訴期間(第 440 條),上訴期自送達起算,不因缺席而延後。

白話解讀

整條只有一句話,卻打碎了一個非常危險的幻想:「我不去聽判決,判決就拿我沒辦法。」不是這樣的。法官宣判的那一刻,不管你坐在法庭裡、在家裡滑手機、還是在國外旅遊,判決對你的效力完全相同。你不到場,法官照判,判決照生效。這條存在的意義是防止有人用「我沒到所以不算數」來拖延或規避判決。訴訟制度的運作不能被任何一方當事人用缺席來癱瘓。92年修法前,本條還有第二項規定判決宣示後應在法院公告主文,以及當事人可以不等送達就本於判決為訴訟行為。修法後這些分別被納入第224條公告制度和第231條羈束力規定,本條精簡為只剩這一句核心宣示。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 225 條為判決宣示效力之程序規範:法院依法宣示判決時,不論當事人是否在庭,判決一律發生效力。本條確立判決效力之發生時點繫於「宣示」此一法院行為,與當事人之出席與否脫鉤,防止任一造以缺席阻卻判決生效,維持訴訟程序之不可癱瘓性。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宣示判決是什麼意思?

法院在法庭上朗讀已寫好的判決主文,宣示之時判決即對法院產生羈束力。

Q2宣判沒到場判決會無效嗎?

不會。第 225 條明定不問當事人是否在場均有效力。

Q3判決什麼時候開始生效?

宣示那一刻起對法院產生羈束力,不待送達。

Q4宣判日一定要到場嗎?

不是義務,是權利。到場可早一步知道結果,不到場不影響你的權利。

Q5對方宣判缺席能拖延執行嗎?

不能。判決照生效,確定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

Q6不簽收判決書可以阻止判決生效嗎?

不行。判決宣示時已生效,不簽收只拖延送達,法院可寄存送達。

Q7缺席宣判後上訴期怎麼算?

自判決書合法送達後 20 日起算,與是否到場無關。

Q8判決生效和判決確定一樣嗎?

不一樣。宣示生效指羈束力;判決確定指上訴期滿或不得上訴。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宣示(第225條)送達(第440條)
時點法官念完主文之時判決書送達當事人之時
法律效果判決生效、對法院產生羈束力(第231條)起算 20 日上訴不變期間
受當事人缺席影響不受影響,缺席仍有效力需合法送達,可寄存送達補足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 日本民事訴訟法第251条第2項(判決の言渡しは、当事者が在廷しない場合において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德國ZPO § 310, § 311(Verkündung des Urteils;不以當事人在場為要件)
🇺🇸 美國FRCP Rule 58 / Rule 77(b)(entry of judgment;判決效力不繫於當事人在場)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