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暨各機構退休人員 (包括配偶) 保險依「退休公務人員疾病保險辦法」及「退休公務人員配偶疾病保險辦法」辦理。 在職期間死亡公務人員之配偶得依「退休公務人員配偶疾病保險辦法」比照辦理。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第136條規定了本會及各機構退休人員(包括配偶)保險的辦理方式,根據「退休公務人員疾病保險辦法」和「退休公務人員配偶疾病保險辦法」的規定进行处理。在職期間死亡的公務人員的配偶可以按照「退休公務人員配偶疾病保險辦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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