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暨各機構依法銓審有案之職員或編制內雇員之撫卹事宜,依公務人員撫卹法令辦理。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第141條,該會及其各機構對於符合法令所規定的職員或編制內雇員的撫卹事宜,應依據公務人員撫卹法令進行辦理。這意味著該條款確定了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其所屬機構在撫卹事宜上應遵守公務人員撫卹法令的規定。根據最新的公務人員撫卹法及相關法規,符合資格的職員或編制內雇員可以享受相應的撫卹福利,例如退休金、撫卹金等。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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