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暨各附屬事業機構 (以下簡稱各機構) 之人事管理,除依有關法規辦理外,悉依本辦法辦理之。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其附屬事業機構的人事管理,除依相關法規辦理外,還需依照該辦法進行。根據這條規定,該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在處理人事管理時,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其中包括《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條例》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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