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勤人員在非辦公室時間內,其任務如左: 一、環境清潔、水電使用及辦公處所安全維護事項。 二、文件收遞,急要公文應先行拆閱處理。 三、加班人員及時間之查核。 四、突發事件之處理。 五、本會各單位值勤人員協調與督導。 六、其他有關值勤事項之處理。
根據提供的法規資料,我們無法找到「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的第111條。可能這個法規並不存在,或者是缺少相關的資訊。很抱歉,我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解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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