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構值勤室應設於大門口附近,並設置值勤牌,將值勤人員姓名及日期,列入值勤牌上,並懸掛於值勤室門前。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第 114 條,各機構值勤室應位於大門口附近,並且必須設置值勤牌。值勤牌上應詳細列出值勤人員的姓名與日期,並將值勤牌掛在值勤室門前。這樣的規定旨在確保值勤人員的身份清楚可辨,方便被服務者進行辨認。藉由明確的標示值勤人員的姓名和日期,可以讓服務對象對於值勤人員的身份有較好的辨識度,同時也可以增加機構及值勤室的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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