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第一百二十條至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之獎懲,得視其動機 原因、影響等,酌予加重或減輕 (獎懲令格式如附件二十三) 。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第126條,該條規定了在前面第120條至第125條所規定的獎懲情節中,可以考慮動機、原因、影響等因素,酌情增加或減輕獎懲的程度。具體的獎懲內容可以參考附件二十三中的獎懲令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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