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對各機構首長職務交代,得視其機構業務概況及交接事項之繁簡,遴派監交人員或組成監交小組,前往執行監交任務。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第 185 條的規定,當該會對於各機構首長職務交接時,根據該機構業務的繁簡以及交接事項,可以遴派監交人員或組成監交小組,前往執行監交任務。 參考資料可以是該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相關法規資料,例如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或其他相關有關該條規定的法律文件。具體的範例可能是在某一次機構首長交接中,該會遴派了監交人員或組成了監交小組,並根據交接事項執行了相關的監交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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