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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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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職員暨各機構首長之離職證明書,由本會發給,各機構職員之離職證明書,由各機構自行發給。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第41條,本會職員暨各機構首長的離職證明書是由本會發給的,而各機構職員的離職證明書則由各機構自行發給。 參考資料: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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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第 41 條規定:「本會職員暨各機構首長之離職證明書,由本會發給,各機構職員之離職證明書,由各機構自行發給。」(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第 4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