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良人員之選拔,每年併同年終考績辦理具報。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第 79 條,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每年將優良人員的選拔與年終考績一同辦理,並向上級機關具報。此條規定了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選拔優良人員的程序,其中包括年終考績作為評估標準。具體的選拔標準和程序細節可能需要參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相關的內規或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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