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及各機構人事人員分別按下列方式予以在職訓練: 一、工作輔導:指派資深人員輔導新進人員進入狀況及瞭解法規 (比照實習考核規定辦理) 。 二、工作互調:輪換不同工作,期能瞭解全盤業務,以培育通才,並利業務互代。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第94條,該條規定了本會及各機構人事人員在職訓練的方式。其中,包括工作輔導和工作互調兩種方式。 工作輔導,指的是將資深人員指派給新進人員,提供指導和協助,讓新進人員能夠熟悉工作狀況和了解相關的法規。這個方式可以按照實習考核規定來進行。 工作互調,則是讓人員輪換不同的工作崗位,以增加對整個業務的了解,培養通才人才,並且可以促進業務間的互相支援和代替。 我找不到與該條規定有關的具體案例或參考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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