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216 條(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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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借刑
chaichai
2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借刑而已,罪名ㄧ樣
abbey
3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210+216— 216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