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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 3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共同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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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coffeeya
2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既未遂認定:開拆行為完成即屬既遂,不以行為人是否探知到內容,或瞭解內容為必要。即使開拆後空無一物亦同。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例如利用燈光看信件內容)者,亦同。
pe980981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屬個人秘密範圍,國家或公共團體不受此規範。
yufang
3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拆開看到後發現是外文看不懂而封回去亦成罪
wteiin
3 years ago
警察類科
利用燈光看信件內容亦屬之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