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316 條(洩漏業務上知悉他人秘密罪)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醫師、藥師、藥商、助產士、心理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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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macat
10 months ago
高普初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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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卻違法事由
jocie
a year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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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醫師、藥師、藥商、助產士、心理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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