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暨各機構員工申請各項補助費,應於規定時間內填具申請表 (格式如附件二十六 (一) (二) ) ,並檢附有關證件,分別由本會或各機構按規定核發,逾期不予補助。 除眷屬重病住院及子女教育補助,按規定數額給與外,其餘均以月支薪俸(工餉) 一項為限。
根據問題提供的資料,我們可以針對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第150條進行釋義。 根據該條,本會暨各機構的員工若要申請各項補助費,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申請表,並附上相關文件。逾期未申請者將不給予補助。 此外,除了眷屬重病住院及子女教育補助外,其他補助項目的金額以月支薪俸(工餉)為限。 這些解釋是基於上述資料的內容,並參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相關的法規及裁判書判決書。由於缺乏相關資料,我們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解釋或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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