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良人員選拔年度,係指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第 87 條指出,優良人員選拔年度為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這表示在這段時間內,該委員會進行優良人員的選拔工作。這條規定的參考資料及範例並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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