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來臨之前,應加強水災防護措施,位於低窪地區或河渠水道附近之機關,尤應妥為規劃。重要物品及文書,應移置高處,並設置水災救難設備。
根據上述資料,這條事務管理規則第290條針對雨季期間機關的水災防護措施進行了規定。根據該條例,機關在低窪地區或河渠水道附近必須加強防護措施,並且應該妥善規劃防護措施。此外,在這些地區的機關應該移置重要物品和文件至高處,並設置相應的水災救難設備。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政府機關位於一個河流旁邊,根據這條規則,他們應該在雨季前加強防洪障礙物,並將重要文件和物品移至高處。此外,他們還應該準備相應的水災救難設備,如救生艇、泵浦和緊急疏散計劃。這樣可以保護機關的財產和資料,並確保員工和公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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