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管理規則 第 34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工友每日上、下班,應親至指定處所簽到、簽退、打卡或辦理其他到退手續。但因工作性質特殊,經事務管理單位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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