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稱旁系尊親屬者謂左列各親 一 胞伯叔祖父母胞伯叔父母及在室胞姑 二 母之胞兄弟姊妹 三 胞兄及在室胞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