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事務管理規則298

快速跳轉

典禮舉行前應行準備之事項如左: 一、擇定及佈置典禮場所。 二、擬定典禮儀式及選定司儀人員 (或樂隊) ,並作事前演練。 三、印製請柬、通知、簽名簿 (卡) 出席證或車輛通行證,或準備登報公告。 四、依需要通知新聞傳播機構。 五、協調有關機關策劃交通、通訊及安全措施。 六、其他必要事項之準備與供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事務管理規則第298條規定了典禮舉行前應進行的準備工作。根據我的法律知識,下面是對該條款的逐項解釋: 一、擇定及佈置典禮場所:這一項要求主辦方在舉行典禮前,要確定場所並進行佈置工作。 二、擬定典禮儀式及選定司儀人員(或樂隊),並作事前演練:主辦方需要制定典禮的流程和選擇司儀人員或樂隊,並在舉行典禮前進行事前演練。 三、印製請柬、通知、簽名簿(卡)出席證或車輛通行證,或準備登報公告:主辦方需要印製請柬、通知函、簽名簿(卡)等,以邀請參加者,或準備出席證明或車輛通行證,或在報紙上發布公告通知。 四、依需要通知新聞傳播機構:如果有需要,主辦方應通知新聞媒體,以便報導活動。 五、協調有關機關策劃交通、通訊及安全措施:主辦方需與相關機關協調,計劃交通、通信和安全措施。 六、其他必要事項之準備與供應:根據具體情況,主辦方可能需要進行其他必要的準備和提供。 以上解釋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298條進行,並根據我對法律的了解提供。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事務管理規則第 298 條規定:「典禮舉行前應行準備之事項如左: 一、擇定及佈置典禮場所。 二、擬定典禮儀式及選定司儀人員 (或樂…」(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事務管理規則第 29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