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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第 3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宴會之方式,應依其性質及規模,就左列各款酌定之。 一、固定式:有一定之席次,分早餐、午宴、晚宴。 二、流動式:無一定之席次,分茶會、酒會及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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