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得視員工人數及愛好,組織國劇、音樂、書畫、攝影、橋藝 棋類、球類等文康社團,從事研習活動。
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379條,各機關可以根據員工人數和愛好,組織各種文化康樂社團,包括國劇、音樂、書畫、攝影、橋藝、棋類、球類等,進行學習和活動。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提供員工一個從事興趣活動的機會。例如,一家機關可以組織攝影社團,讓員工學習攝影技巧和分享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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