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所稱物品管理,係指關於公用物品之採購、收發、保管 登記、報核及廢品之處理。
在事務管理規則第139條中,所指的物品管理包括公用物品的採購、收發、保管登記、報核以及廢品的處理。根據我們所使用的參考資料中並未提及具體與該條相關的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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