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事務管理規則15

快速跳轉

收文時應將收文日期、編號及來文摘要登錄於總收文登記表 (簿) 。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15條,當收到文件時,應該在總收文登記表(簿)上登記收文的日期、編號和來文摘要。這樣可以有效地管理收到的文件,方便追蹤和查詢。例如,一個辦公室在收到一封公文時,會在總收文登記表上記錄該公文的相關信息,包括收到的日期、編號和來文的主要內容,以便日後查詢和參考。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事務管理規則第 15 條規定:「收文時應將收文日期、編號及來文摘要登錄於總收文登記表 (簿) 。」(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事務管理規則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