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主持人主持會議之原則如左: 一、準時開會。 二、說明會議目的與期望。 三、按議程進行會議。 四、控制時間,安排發言機會。 五、維持會場秩序。 六、宣布決議、結論或會議結果。
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312條,會議主持人應該遵循以下原則來主持會議: 一、準時開會:主持人應準時開始會議,確保會議按計劃進行。 二、說明會議目的與期望:主持人應說明會議的目的和預期結果,讓與會者明白會議的意義。 三、按議程進行會議:主持人應按照會議議程來引導討論,確保討論的順序和進展。 四、控制時間,安排發言機會:主持人應控制討論時間,確保每個人都有機會發言。 五、維持會場秩序:主持人負責維持會場的秩序,防止干擾和混亂。 六、宣布決議、結論或會議結果:主持人應宣布會議的決議、結論或結果,確保會議有結束的明確結果。 例如,如果一位會議主持人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312條的原則進行主持,他將在會議開始前準時出席,向與會者說明會議的目的和預期結果,按照議程引導討論,控制發言時間,確保會場秩序,最後宣布會議的決議或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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