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涉及數事者,應先確定其主要類分、編列檔案號碼,填分存單,或另以影 (複) 本分附於相關檔案內。
事務管理規則第 48 條規定,在涉及多個事務的情況下,應先確定其主要類型並分配檔案號碼,並填寫分類存單或將複本附加到相關檔案中。這條規則的目的是確保事務的分類和組織,方便尋找相關資料。範例:如果一個案件涉及多項事務,例如合約、文件和證據,根據該條規則,必須為每個主要類型分配檔案號碼,並將複本附加到相關檔案中,以便在需要時能夠快速查找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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