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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vi7856
9 month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以年齡為區分:
原則:滿18歲之成年人。
例外:民法85I 關於其營業有關之訴訟,有訴訟能力。
📍以精神狀態區分:
監護宣告:無訴訟能力
輔助宣告:民法15-2I(3)、民訴45-1
wenhuang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民法第85條
I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獨立營業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其營業,有行為能力。
II 限制行為能力人,就其營業有不勝任之情形時,法定代理人得將其允許撤銷或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snoopy0201
4 years ago
高普初考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僅有限制行為能力,依民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之規定,不能獨立以法律行為負義務,自無訴訟能力。」(最高法院二十九年上字第二八○號判例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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