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5 條(受監護宣告人之能力)
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所簽合約自始無效,須由監護人代理。效力看有無宣告,不看簽約當下清醒與否。
Q · 受監護宣告的人簽的合約有效嗎?
依民法第 15 條,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其所為的法律行為(簽約、贈與、處分財產)自始無效,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代理為之。重點在於:法律效果不看當事人簽約「當下」清不清醒,只看有沒有經法院監護宣告。宣告生效後的行為一律無效,宣告之前的行為則須另依民法第 75 條後段個別舉證「無意識或精神錯亂」。
白話解讀
十二個字,把一個人從法律世界裡徹底抹消。受監護宣告之後,你簽的合約無效,你答應的事無效,你處分的財產無效。不是「可能無效」「看情況」,是直接、自動、無例外地無效。你媽得了失智症,有人拿一份文件讓她簽字賣掉她的房子。如果你事先幫她聲請了監護宣告,那份買賣契約就是廢紙。如果你沒有,那你接下來要面對的是漫長的訴訟去證明她當時「欠缺意思能力」,而且你不一定打得贏。這就是這條法律真正的意義:它不只是一個法律狀態的標籤,它是你能替你最脆弱的家人架起的最堅固的防火牆。但它的代價也很真實:從宣告生效的那一刻起,這個人在法律上就像未成年人一樣,所有事情都要由監護人代理。
法律定性
受監護宣告之人,指經法院依民法第 14 條為監護宣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成年人。其法律地位為「無行為能力人」,所為意思表示一律無效,須由監護人為法定代理,屬成年監護制度中對行為能力限制最徹底的類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受監護宣告的人簽的合約有效嗎?▾
無效。民法第 15 條規定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所為意思表示自始無效。
Q2失智了是不是就自動沒有行為能力?▾
不是。醫學失智不等於法律無行為能力,須經法院監護宣告後才生效。
Q3監護宣告跟輔助宣告差在哪?▾
監護宣告完全無行為能力(民法 15),輔助宣告只是重大行為須輔助人同意(民法 15-1)。
Q4監護宣告聲請要多少錢、多久?▾
聲請費 1000 元,精神鑑定費約 1 至 3 萬,全程約 3 至 6 個月。
Q5誰可以聲請監護宣告?▾
本人、配偶、四親等內親屬、最近一年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
Q6受監護宣告的人可以立遺囑嗎?▾
不可以。民法第 1186 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即使公證也無效。
Q7監護宣告是永久的嗎?▾
不是。民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原因消滅時法院應撤銷宣告,當事人即恢復行為能力。
Q8宣告之前簽的不利文件能撤銷嗎?▾
須依民法第 75 條後段證明簽署時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舉證責任在主張無效的一方。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監護宣告(民法15) | 輔助宣告(民法15-1) |
|---|---|---|
| 行為能力 | 完全無行為能力,所有法律行為無效 | 原則有行為能力,僅特定重大行為須輔助人同意 |
| 適用對象 | 不能為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效果者 | 辨識能力顯有不足但尚未完全喪失者 |
| 日常生活行為 | 亦須監護人代理 | 可自行為之 |
| 自主權侵害程度 | 最高 | 較低,法院較易准許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