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996 條(結婚之撤銷(七)-精神不健全)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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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6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非無效
乃75後段之特別規定
形成(撤銷)訴權
lee0000
4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爭點:民75,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之意思表示為無效
本條為有效得撤銷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