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共 204 則行政函釋,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目前是第 4 頁,共 5 頁。
未載發文日期
- 董事支領車馬費與報酬有別
其他
- 董事一經提出辭職無須公司之同意即當然失其董事之身分
其他
- 現行公司法一百八十九條與民國十八年公布施行之舊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兩者規定內容並不完全相同
其他
- 出席股東會之股東不能證明其對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曾當場表示異議,自不得提起本件撤銷股東會決議訴訟
其他
- 公司股東會決議撤銷之訴提起後,決議撤銷之判決確定時,該決議即溯及決議時成為無效
其他
- 公司股東會出席股東之股份不足法定數額,其所為決議,係屬決議方法之違法
其他
- 監察人具有公務員身分非當然無效
其他
- 股份有限公司之新任董事長自其就任後即生效力
其他
- 違法行政處分撤銷之限制
其他
- 剔除不具股東身分而仍成立決議
其他
- 簽到卡其實質意義與簽名簿,並無不同
其他
- 公司未印發委託書不得據為訴請撤銷決議之理由
其他
- 股東會出席人數與表決權得於章程訂定較法定額為高
其他
- 限定經理權行使範圍
其他
- 公司設置之經理人不因其為法人而適用民法上有所差異
其他
- 有關解散前公司之法律規定,在不違反清算目的之範圍內,當然亦適用於清算中之公司
其他
- 無權代理所為之保證得請求賠償但不負原契約之保證責任
其他
- 記名股票在未過戶以前可由該股票持有人更背書轉讓他人
其他
- 股份之法律關係乃存在於公司與各股東之間,因此其他股東對同屬股東起訴,請求確認其公司股份存在,不能拘束公司
其他
- 發起人所得之特別利益亦得轉讓
函釋
- 有限公司變更組織其法人人格之存續不受影響
其他
- 申請人漏未登記之事項不得於登記後申請更正
其他
- 股東會由董事長,秉承有召集權之董事會之決議所召集,與單純無召集權之人擅為召集之情形有別
其他
- 如股東於選舉董事前,訂立表決權拘束契約,其結果將使公司法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形同虛設自應解為無效
其他
- 公司法一百六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為禁止規定,故股東會關於股東資格喪失之決議違反法令,應屬無效
其他
- 請求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應以公司為被告
其他
- 股東會之決議未撤銷前仍非無效
其他
- 特別決議之出席股東不足法定股份數額為決議方法之違法
其他
- 提起撤銷決議之訴之原告在起訴時須具有股東身分
其他
- 股份轉讓後其分受公積之權利亦同時移轉
其他
- 監察人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殊無另行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之必要
其他
- 公司不得以婚姻介紹為營業項目
其他
- 選舉舞弊不受本條款期間之限制
函釋
- 退夥未經登記不生對抗效力
其他
- 必須共同代表者不得使之單獨代表公司
函釋
- 估價之標準應經股東全體同意載於章程
函釋
- 以公司組織全部名義為公告,而非以公司組織之一部機關即董事會名義為公告,尚不得僅以此謂召集程序有撤銷之原因
其他
- 股票為有價證券得為質權之標的
其他
-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係禁止規定,如違反應屬無效
其他
- 清算人明知而不通知相對人報明債權,縱已辦申報完結手續,亦不生清算完結之效果
其他
- 僅承受資產而不承受其負債者,無公司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但書之適用
其他
- 公司設立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非謂當然無效
其他
- 公司經理人代表公司發行票據,縱未載有代表人字樣,仍難謂非已有公司代表之旨之載明
其他
- 合夥商號業務執行人得以合夥商號名義為人作保
其他
- 商業帳簿有相當證據力
其他
- 依據公司法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指定代理人,即應以該被指定之人為其法定代理人
其他
- 公司得本於委任關係請求董事會履行執行股東會決議之義務
其他
- 未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撤銷股東會決議前股東會決議仍屬有效
其他
- 如無不能由股東會選任清算人之情形,似難謂相對人得聲請法院選任
其他
- 重整債務並非恆無條件得優先於擔保物權而就擔保物受清償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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