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352 條(債務人支付能力之擔保責任)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債權之出賣人,對於債務人之支付能力,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負擔保責任,出賣人就債務人之支付能力,負擔保責任者,推定其擔保債權移轉時債務人之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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