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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353 條(權利瑕疵擔保之效果)

出賣人不履行第三百四十八條至第三百五十一條所定之義務者,買受人得依關於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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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353條規定,出賣人違反第348至351條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時,買受人得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或拒付價金。

Q · 買到產權有問題的東西,只能退貨嗎?

依民法第353條,當出賣人違反第348至351條的權利瑕疵擔保義務(例如賣的房子有未塗銷抵押權、車子被查封、專利根本不是他的),買受人不必侷限於瑕疵擔保的救濟,而是直接適用債務不履行的整套規定:可催告後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或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拒付價金。三條路線施壓力道與適用時機不同,選對路線決定能拿回多少。

白話解讀

買到的東西,產權有問題怎麼辦?很多人第一反應是「退貨」,但法律給你的選項遠不止這一個。這條是一個轉接器:當賣方違反了第 348 到 351 條的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比如賣你的房子其實還有抵押權、賣你的車其實被查封了、賣你的專利其實根本不是他的),你不需要從瑕疵擔保的規定裡找救濟方法,直接跳轉到「債務不履行」的完整武器庫。這個跳轉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你可以催告後解除契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拒絕付款。三條路線,每一條的施壓力道和適用時機都不同。選對路線的人拿回全部損失加利息,選錯的人連訴訟費都賠進去。

法律定性

民法第353條為權利瑕疵擔保的效果規範,作用是「轉接器」:當出賣人不履行第348條至第351條所定的移轉財產權與權利無缺擔保義務時,買受人得改依債務不履行(解除契約、損害賠償、同時履行抗辯)之規定行使權利,把瑕疵擔保救濟導入債務不履行的完整體系。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法353條在規定什麼?

出賣人違反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時,買受人可改依債務不履行規定求償。

Q2權利瑕疵和物的瑕疵差在哪?

權利瑕疵是所有權或使用權被第三人權利限制,353條走債務不履行;物的瑕疵走359、360條。

Q3買到有抵押權的房子可以不付尾款嗎?

可以,透過353條連結同時履行抗辯權,在賣方塗銷抵押前拒付尾款。

Q4賣方說他不知道產權有問題還要賠嗎?

要。權利瑕疵擔保是無過失責任,賣方主觀不知不影響擔保義務。

Q5353條可以請求哪些損害賠償?

除返還價金外,含因瑕疵造成的後續損失與機會利益損失。

Q6353條的請求權時效多久?

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適用一般15年消滅時效(民法第125條)。

Q7解除契約和請求損害賠償選哪個好?

看數字:標的物漲價時不解除而請求賠償常更有利。

Q8353條怎麼向賣方主張?

蒐證後寄存證信函引用353條催告補正,期滿未補正再依選定路線起訴。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right_defect_353thing_defect_359
瑕疵類型所有權或使用權受第三人權利限制標的物本身有物理或效用瑕疵
適用條文第353條轉接債務不履行第359、360條自有解除減價規則
歸責基礎無過失責任(第349條)部分情形買方重大過失可免責(第355條)
救濟手段解除契約/損害賠償/同時履行抗辯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法 565条(移転した権利が契約内容に適合しない場合の担保責任、債務不履行の規定を準用)
🇰🇷 韓國민법 제570조~제579조(권리의 하자에 대한 매도인의 담보책임)
🇨🇳 中國民法典 第612条(出卖人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第597条(无权处分致所有权不能转移时买受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德國BGB § 435 (Rechtsmangel) i.V.m. § 437 (Verweis auf das allgemeine Leistungsstörungsrecht)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s 1626 et suivants (garantie d'éviction du vendeur)
🇺🇸 美國UCC § 2-312 (Warranty of Title) i.V.m. §§ 2-711 ff. (buyer's remedie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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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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