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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400 條(交互計算之意義)

稱交互計算者,謂當事人約定以其相互間之交易所生之債權債務為定期計算,互相抵銷,而僅支付其差額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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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400 條的交互計算,是雙方約定將往來債權債務定期抵銷、只支付差額的契約,記入後個別債權喪失獨立性。

Q · 月底跟廠商只結算差額,這在法律上是什麼?

依民法第 400 條,交互計算是雙方約定把一段期間內相互往來的債權債務,定期加總、互相抵銷,最後只支付差額的契約。它最關鍵的法律效果是「鎖定」:記入交互計算的個別債權喪失獨立性,當事人不能在結算日前單獨請求清償,也不能單獨讓與給第三人,只能等計算期屆至或契約終止後,就確定的差額請求。

白話解讀

你跟某個人做生意,今天你欠他三萬,明天他欠你兩萬,後天又互有往來。每筆都個別結算?太累了。交互計算就是雙方說好:我們的帳先不要一筆一筆清,累積到約定的時間點(比如每月底),把彼此欠的全部加總,互相抵銷,最後誰欠誰多少,只付那個差額就好。聽起來像你跟朋友之間的「記帳 APP」?概念上是,但法律上它是一種正式的契約類型,一旦成立,個別的債權債務就不能單獨拿出來主張了,它們被鎖進這個計算框架裡。這表示你不能在結算日之前突然說「那筆三萬你先還我」,因為它已經不是獨立的債權了,它是交互計算的一個項目。這個「鎖定效果」才是這條真正的重點,很多人以為只是記帳方便,其實它改變了債權的法律性質。

法律定性

交互計算為民法債編所定之契約類型,指當事人約定就相互間交易所生之債權債務定期計算、互相抵銷,僅支付差額。其核心效力在於使記入之個別債權喪失獨立性,於計算期屆至前不得單獨請求、讓與或供扣押,藉以降低頻繁商業往來之結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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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跟朋友合資做生意互相墊錢,年底算差額,這算交互計算嗎?

如果你們有約定「把彼此的代墊款累積到年底一起算,只付差額」,這就符合民法第400條交互計算的定義。但很多朋友之間只是隨意記帳,沒有明確的合意。法律上構不構成,看的是雙方有沒有「定期計算、互相抵銷、僅付差額」的約定意思。內行人提示:如果對方賴帳,沒有書面約定的交互計算在法庭上很難舉證,反而不如各筆各追來得有利。

Q2對方欠我的某一筆貨款,我能不能先拿出來單獨追?

原則上不行。一旦該筆貨款記入交互計算,它就喪失獨立性,你只能等結算後主張差額(民法第400條的核心效果)。但有一個例外:如果是匯票、本票、支票等流通證券記入後,債務人不兌現的話,你可以把那筆從交互計算中除去,恢復獨立追索(民法第401條)。內行人提示:所以收票據比收普通貨款多一層保障,即使記入交互計算也有退路。

Q3交互計算是什麼?

雙方約定就相互往來的債權債務定期計算、互相抵銷,最後只付差額的契約(民法第 400 條),記入後個別債權會被鎖住。

Q4交互計算的「鎖定效果」是什麼意思?

債權一旦記入交互計算就喪失獨立性,計算期屆至前不能單獨請求、讓與或供扣押,只能就最終差額主張。

Q5什麼樣的往來才算交互計算?

須有「定期計算、互相抵銷、僅付差額」的合意,單純隨手記帳沒有這個約定意思不構成。

Q6計算期沒約定怎麼辦?

未約定計算期者依民法第 402 條處理,當事人並得隨時終止交互計算。

Q7交互計算怎麼結算差額?

計算期屆至時把帳戶內全部債權債務加總、互相抵銷,得出差額後由負差額一方支付。

Q8對方快倒了,交互計算怎麼自保?

儘速發存證信函終止交互計算並要求結算,必要時聲請假扣押防脫產,避免破產後只能按差額申報。

Q9交互計算的差額時效怎麼算?

自計算期屆滿或契約終止、差額確定時起算,適用一般 15 年消滅時效(民法第 125 條)。

Q10記入的票據對方不兌現怎麼處理?

依民法第 401 條把該票據項目從交互計算除去,回復獨立追索,比普通貨款多一層保障。

Q11交互計算 vs 一般抵銷(§334)差在哪?

抵銷是單方隨時可主張、限同種類債;交互計算是契約需合意,處理一段期間全部往來,不限同種類。

Q12交互計算 vs 單純對帳記帳差在哪?

對帳記帳無法律拘束力,債權仍可單獨追;交互計算一旦成立債權被鎖定,只能主張差額。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商法第529条(交互計算)
🇰🇷 韓國상법 제72조(교호계산)
🇩🇪 德國HGB § 355(Kontokorrent)
🇫🇷 法國compte courant(商事判例制度,未於法典明文)
🇺🇸 美國account stated / mutual open account(普通法 account stated 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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