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401 條(票據及證券等記入交互計算項目之除去)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匯票、本票、支票及其他流通證券,記入交互計算者,如證券之債務人不為清償時,當事人得將該記入之項目除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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