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411 條(瑕疵擔保責任)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贈與之物或權利如有瑕疵,贈與人不負擔保責任。但贈與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或保證其無瑕疵者,對於受贈人因瑕疵所生之損害,負賠償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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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k860413
2 years ago
公職特考
依409~411立法者對贈與人債務不履行責任已有規定,故應排除227(不完全給付)之適用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贈與之物或權利如有瑕疵,贈與人🙅♂️不負擔保責任。
Exc贈與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或『📌保證』其無瑕疵者,對於受贈人因瑕疵所生之損害,負賠償之義務。
master888
3 years ago
律師事務所
因瑕疵所生之損害應只「贈與人之給付為加害給付」而賠償之範圍應為「固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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