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418 條(贈與人之窮困抗辯-贈與履行之拒絕)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贈與人於贈與約定後,其經濟狀況顯有變更,如因贈與致其生計有重大之影響,或妨礙其扶養義務之履行者,得拒絕贈與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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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yoyo0502
2 days ago
公務人員
拒絕履行權(窮困抗辯):誠信原則之具體化,不構成債務不履行。









punica
5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此條為「情勢變更原則」之展現;贈與人除對資力減少有惡意外,均得主張之(41台上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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