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419 條(撤銷贈與之方法及效果)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贈與之撤銷,應向受贈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 贈與撤銷後,贈與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贈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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