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455 條(租賃物之返還)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承租人於租賃關係終止後,應返還租賃物;租賃物有生產力者,並應保持其生產狀態,返還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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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承租人於租賃關係終止後,應➡️返還租賃物;
租賃物有生產力者,並應保持其生產狀態,返還出租人。
租賃物返還請求權(債權)
民訴1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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